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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资源与环境专业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推行细节

点击数:2612 发布时间:2025-06-30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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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资源与环境专业2025年考研复试录取推行细节

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告》(教学司[2025]4号)等规定,结合我院实质状况,确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基础上做好2025年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拟定本细节。

1、复试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校园公共地区环境安全管理,维持复试场合换气和清洗消毒。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与保密规范,加大应对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稳定。

(二)公平性。加大组织管理,严格审察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科学性。针对本学科专业特征,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方位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水平。

2、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生态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推行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大对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学院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技教师组成,成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语水平较好的教师),另配备秘书与助理各1名,依据教育部与学校复试录取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策略,并组织推行。

(三)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教职工,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四)突发事故处置

复试期间,考场若发生因极端天气或者其他不可控原因(如停电、恶劣天气等)影响开考或导致考试忽然中断的状况,生态环境学院保留讲解权利。

3、复试条件与名单遴选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B区初试成绩的基本需要。

2.复试名单确定

按事实上线人数安排复试。

(二)调剂生源

1.调剂基本条件

本专业具体缺额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服务管理软件开通后发布。申请调剂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考试报名专业在B区初试成绩的基本需要。

(2)符合资源与环境专业的考试报名条件及调剂方法的具体需要。

(3)考试报名专业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本专业初试统考科目2为英语,业务课一为统考科目为数学,业务课二为《环境科学概论》。

(5)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普通计划的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调剂复试名单遴选

(1)实行差额调剂,差额比率为200%。

(2)对申请我专业初试科目一模一样或相近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复试形式

1.实行线下复试,复试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进行。

2.请考生收到复试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核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压缩包低于50MB),根据资环+考生名字+复试资格审察材料清单命名并作为邮件主题,发送至邮箱:hntou_zyyhj@126.com。未经资格审察或资格审察不合格者,不可以参加复试。复试资格审察材料清单见附件。

(二)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3月下旬至4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8日-4月20日间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逐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三)复试内容

1.综合面试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外语口语、听力(20分)

(2)专业常识及基本技能(60分)

(3)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

通过随机抽取考试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方位考查考生的专业常识水平、潜在能力和素质。

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是录取的要紧依据,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诚信等方面。通过考生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别建议及面试综合考核等方法,进行全方位审察。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加试

考试报名本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水污染控制工程》和《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技术》,每科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以笔试方法进行,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报到

报到时间:一般为复试的前一天,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报到地址:海南热带海洋学院9栋教学楼512室(生态环境学院学位点办公室)

报到时携带材料(见附件)原件。

5、录取

(一)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总成绩、入学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初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二)录取工作有关说明

复试考生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未按需要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获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并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申诉复议

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提出质疑时,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实名提出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进行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898-88650027;

纪检监察办公室:0898-88651718。

7、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2.考生应随时关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3.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梁老师(0898-88268696)。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生态环境学院

2025年3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s://yjs.hntou.edu.cn/zsxx/202503/t20250325_9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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